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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印 【案例反思】|  教育教学反思

       作者:李静 | 发布者:李静  | 时间:2020-02-23 15: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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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与反思:     

以上的案例让我觉得要善于发现和抓住每一个教育契机,不要忽视和反对孩子的意见和想法,应该把学习的权利交给学习的主体——幼儿。新教育主张以人的个体生命为本位,根据个人发展的需要确定教育的目标并实施教育,从知识的人本化和学习的人本化出发,引导每一个幼儿发展个性、舒展自我,达到人的“自我实现”,这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它通过对教师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的变革,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进一步确立教育民主的思想,充分尊重、信任、激励幼儿进一步确立以幼儿为主体的思想,千方百计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幼儿自主发展。     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教师在组织、安排课程、游戏等活动时必须从幼儿的角度出发,制定其目标、规则及方法。教师一直被认为是知识的传授者,“传道、授业、解惑”被认为是教师的天职。但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幼儿的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知识建构过程,教师应充分重视幼儿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个主导者,充当的是参与、促进和指导的角色。即教师以幼儿为学习的主体,引导幼儿自己动脑,善于思索。也就是说,教师的教学要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幼儿自觉的能动性,启发幼儿积极动脑,学会独立思考,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教育者,教师更多的是作为知识的启发者,而非灌输者。     我国传统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主体——客体的交往关系,教师始终处于控制与主导的地位,学生处于服从与被控制的地位。新课改要求打破这种传统的教学关系,提倡尊重幼儿,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幼儿根据幼儿的需要、兴趣和能力,提供更多的选择,发挥幼儿在学习与发展中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强教师对个别幼儿的了解,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水平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互动和教育。因此,作为教育主导者——教师的传统观念、教育方式、教学行为等要发生转变。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并进行必要的角色调试以适应改革的大潮。有时,孩子也能成为我们的老师。

互动评论

  • 李静(发表于 2020/2/23 15:55:18)

    微笑